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1人,主要从事广电设施设备安全巡视、公车驾驶维护和中心公共环境美化、亮化等服务辅助性工作。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经玉溪市内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第7页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卡下方载明认定信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须有3次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记录才能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请联系或到访认定机构,要求其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创业服务并记录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中。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居民身份证记载出生日期为准);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学历不限,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3.具有良好沟通交流能力,有责任心,热爱广播电视事业。
4.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服从安排。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人员。
招聘公告在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玉溪人才网(https://www.yxrc.cn)等平台发布。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2026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五脑山监测中心办公室。
4.报名材料:有意者请于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填写完整的《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
(2)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近照4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5)电子就业创业证打印件,内容须包含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记录;
(查询方法:微信登录“就业彩云南”小程序,首页“就业创业证”—“立即办理”,电子证生成后点击右上角“…”,转发保存、打印)
(6)投资任职情况查询结果打印件;
(查询方法:微信登录“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点击“其他应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如有投资任职记录—“预览并下载报告”打印;如无,截图打印)
(7)劳动合同查询截图打印件;
(查询方法:微信登录“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或搜索“劳动合同查询”,截图打印)
(8)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报告打印件;
(查询方法:微信登录“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或搜索“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查询险种处勾选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外的其他全部险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报告生成后点击右上角“…”,转发保存、打印。)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残疾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认定证明或相关查询截图(登录微信“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小程序,点击“我要办事”—“办事大厅”—“我要办低保”—“低保查询”,截图打印)。
5.报名要求:报名者提供的证件、资料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6.报名咨询电话:0877-2038839,耿清。
1.报名资格审核:由玉溪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重点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报名材料是否齐全、真实。
2.拟招聘终审:经初审合格,玉溪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中心将拟聘用安置人员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玉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进行最终审核。主要对拟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条件等进行最终审核。
3.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证件不齐或弄虚作假的报名者,一律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现场进行面试,电话通知面试成绩情况。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具体以短信及电话进行告知。
由玉溪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中心组织,应聘人员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持有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应聘者,其申领残疾人证的身体表征,在体检时视为合格。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拟聘用安置人员在玉溪人才网(https://www.yxrc.cn)、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安置人员,玉溪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中心依法与其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签订期限上限为36个月(三年)。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保参保。
玉溪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中心负责安置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及劳动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一)薪资待遇:工资4325元/月(包含单位及个人部分的五险和工资);工资执行玉溪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工作时间:按照玉溪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中心工作时间规定执行。
(三)工作地点:玉溪市红塔区五脑山主峰玉溪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中心。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期限一般不超过36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续至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同一人员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优先安置退出后难以市场化就业的大龄(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
(三)报名后,报考者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四)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玉溪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中心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溪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中心负责解释。
玉溪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中心
2026年8月11日
来源:玉溪市广播电视局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wd7tN7l7tyR_rLonX7VHw